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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明香 本人在97年得法,受益很大。但在邪恶非法镇压法轮功时,在“保证书”上签了字,事后很后悔,现在我声明: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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