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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正 在我母亲受迫害期间,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母亲的单位,替母亲签的“保证书”一律作废。特此声明。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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