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凤仙
以前我写的“悔过书”是被迫无奈时所写,今日声明以前所写的“悔过书”作废。大法在我心目中是最好的。我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过失,跟上正法、除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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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6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7/1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