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子霞
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下了“悔过书”并签字,明知大法好自己也放不下,却有怕心。现在声明以前所写的作废。我要做到加倍弥补弥补,坚修大法心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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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7/1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