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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杨素芬

    我是九六年十二月开始修炼的,修炼后我身心健康,心情愉快。在九九年迫害时候,7月20日我们去北京的半路上给截了回来,拘留了半个多月,出来的时候孩子们给签名了,它们拽着我的手按了手印,因为我的文化低,不会写字。二○○○年去北京又拘留了二十五天,出来时又是孩子们给办的手续。我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我要跟师父走,一定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0/97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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