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振英
在2000年4~5月间,我给公安写过“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7/1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