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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奕霞 我于96年有幸得法,几年来受益无穷,真正明白了宇宙的真理和人生的意义。2001年因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监狱强制迫害下,我由于学法不扎实,违心写了“保证书”、“悔过书”等文字材料,做下了有辱大法弟子称号的事情。现在我严正声明:在监狱里所写的,所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文字和语言一律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0/97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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