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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石绍平 我是97年得法的,在99年7.20后,在邪恶的强压下,我也曾违心的写过“悔过书”,在此郑重声明:我违心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今后,我要更加坚信大法,坚信师父,更好的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师父修炼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0/97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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