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芳庆
前段时间,由于自己学法认识不深,在单位领导的压力前,写下了"保证书",现在认识到这样做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7/1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