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凤英
我在高压下违心地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非常内疚,我声明:凡是我写的或签名的对大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紧跟师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7/1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