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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姜帆

    99年“7.20”以后,由于学法不深、精进不够,在压力和魔难面前,我未能守住心性、坚定正念,违心地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并上交了一些大法书籍,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为此,我感到痛心与悔恨。为挽回我造成的损失,在此正式声明:我的一切不利于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另外,在一次公安对我家进行的非法搜查、抄家行动中,我由于主意识放松,以及不放的执著而造成正念不强,未能从大法的基点上出发来抵制邪恶势力,错误地劝说家人在证明“未造成物品损失”的单证上签了名(事后我母亲发现她的一件金首饰经过抄家不翼而飞);此外我当时还有其它一些顺从邪恶的行为,从而做出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在此严正声明:我当时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表态全部作废!我要在今后的修炼与“助师世间行”的过程中,坚定地“以法为师”,保持清醒和理智,一切以维护大法和慈悲众生的基点出发考虑问题,坚决抵制邪恶、窒息邪恶、铲除邪恶,努力在讲清真相和证实大法中弥补自己的过失,不辜负师父的慈悲,做一名合格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8/13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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