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史淑文、龙春霞、孙亚丽
我在公安局所写的保证书,现声明作废。作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6/8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