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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岳兰香
由于学法不深,被关押看守所时,在拘留证、进门登记表、释放证上签了字,通过学法,悟到一切都不能配合邪恶,在此严正声明,在正法进程中所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与签字统统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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