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玉志 我在99年7月20日晚上,被派出所非法抓捕。在当时的高压下,写下了“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现在我彻底的认清了事实,决心痛改前非。特此严正声明在派出所,写下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从新走入法轮大法的修炼中来,我将尽我所能,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