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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秀芳 我是九八年年底得法的。7.20以后,一次到郑州我儿那里,被人举报时我已不在那里了。后来恶警没抓到我,就逼我儿子、儿媳给它们写了“保证书”。虽然不是我写的,我也要否定“保证书”里面的一切内容,我根本不承认。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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