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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齐国 7.20那时派出所来我家威逼我写“保证不上访”,我写了。2001年我去北京上访,看守所逼我在“扰乱社会治安”上签字,我签了字。在被押回当地看守所时判我一年劳教,我在审判书上签了字。2002年当地看守所来我家逼我按手印,我按了。以上所有这些不符合大法的做法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严格按法的要求做好,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一步,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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