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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秀芳

    99年7.20日邪恶开始非法迫害大法后,我到省政府上访,被恶警非法抓捕,由于怕心,我当时顺从邪恶的要求签了名,2000年在拘留所里我也说过“不炼”的话,后来我还曾去劝别的同修“别炼了”。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及家人代写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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