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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芳 我曾经在神志不清时被迫写过、说过“放弃修炼”的话,但是那不是我的本意,不是我真正生命发出的愿望,现在我真正明白了正法修炼的严肃性,我要抹这个污点。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我所写、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跟上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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