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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方天华、李凤珍

    我们是99年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在99年7月22日以后说了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话,做了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事,现在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此我们声明:我们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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