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桂春
我于2000年进京正法被抓,送回原地。进京前后向公安部门不论自己写的还是别人代写的有损大法的保证材料一律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修炼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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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6/8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