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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桂莲 2002年去北京上访回来,当地派出所审问我,当时他写了很多陷害大法的话,要我签字,我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字,签完字他才念给我听,已经不让更改了。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我声明作废。今后随师走好自己的每一步,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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