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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西红 我在1999年10月3日被从当地拘留所放出来时,由于学法不扎实,向邪恶写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保证书”。我的父亲也为我向邪恶写了“担保书”,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用我的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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