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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沈秀文 在99年7.20邪恶的江泽民集团迫害大法期间,我也曾在诬蔑大法的文字材料上签过字,现认识到这是极其错误的。因此声明过去的签字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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