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丽敏、杨丽颖
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