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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媛媛 我在学校读小学三年级时,全校组织的诽谤大法签名时,随潮流签过自己的名字。现在我知道了法轮大法那么好,特郑重声明:那时签的名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1/97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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