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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常凤梧

    99年7.20后不久,公安局派出所曾两次来家搜走大法书籍,要走我的居民身份证,还告诉我“不准去北京”,逼我写下“不去北京”的保证书,已声明作废。随着镇压与迫害活动的加剧,2002年到2003年间,单位党委和省610办公室再次轮番骚扰我,软硬兼施,威吓我“不准炼功”、“不准再参与法轮功活动”“要同中央保持一致”否则,“参加洗脑班”“一切生活费用都得自行解决(暗含断我今后一切经济来源)等。由于学法不深,正念不强和常人的怕心作祟,怕断绝生活来源,自认承受不了残酷迫害和非人待遇,所以在他们多次胁迫下违心的说过“不炼”、“不再来往”的话,又写下“检讨书”“五书”等不利于大法的言行,默认了旧势力的安排,在自己的修炼道路上留下了污点,给大法抹了黑,造成了损失,过后,内心总是愧疚,总感到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佛恩浩荡,师父又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严正声明,对在邪恶逼迫下所说、所写的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继续正念正行,不断精進,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走好每一步,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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