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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立杰

    本人于2002年9月25日在挂大法条幅时,被恶警强行绑架,后被送到第三看守所,在看守所反迫害绝食,6天后送到劳教所被非法判2年,当天在检查身体时,发现有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心肌缺血,拒收。送回派出所,保外就医。在办手续之前,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理模糊不清,有执著放不下的情,向邪恶妥协,写了“保证书”,做了不该做的事,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为了抹去这一污点,回来后再学法再认识,在同修的帮助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写了声明,在派出所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天由于正法洪势的推進,长期的学法师父的新经文,看明慧周刊的交流,我今天再一次郑重声明,在2002年10月22日在派出所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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