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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召民 在2002年我和一名同修发真象资料被抓。由于我有放不下的执著,在看守所给邪恶写了“保证”。后由派出所接回,在派出所又说了对不起师父的话。放回家后内疚万分,后来就想多做正法的事,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向邪恶写过的,说过的所有“保证”全部作废。走师尊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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