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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惠 1998年我有缘得大法,按照大法的要求“真、善、忍”修炼,做一个真正的好人。1999年以江××为首的邪恶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大法。2000年6月25日我到本市广场证实法,被当地邪恶非法拘留四十多天,并罚款1400多元,逼我在书面上签了“不出去炼功、不去北京上访”。2003年为说真话,讲清真象,我又再次遭迫害,被送劳教。在迫害期间,我在邪恶的各种材料上签名、印手印和指纹;在妇教所被迫写下的“四书”。在此严正声明,本人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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