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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秀兰 我于97年有缘得法。邪恶迫害大法后,在2001年12月21日被抓,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公安局改了我的年龄,65岁改为62岁,抄了我的家。期满时我被迫写下了“保证”,是在逼迫下写的。我声明这种在逼迫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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