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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瘳光瑜 1999年7月20以后,公安、居委会经常到家找我谈话,有两次直接把我非法带到公安派出所搞逼供,写什么“保证”,当时我说不会写,公安人员将写好了的“保证”,让我签字,我未看一眼就按下手印。2003上居委会上门又要我写“保证”,否则進洗脑班,来家两次我没开门,第三次我走了,后来我老伴看情况不对,就代我签了名。我严正声明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损失,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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