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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姜芳

    99年7.20单位多次到我家骚扰,逼我写“保证不炼功”,当时由于学法不深,法理不明就写了不该写的。2000年3月去北京证实法,被单位押回来非法关押半个多月,罚款将近5千元,又逼我写“保证”,我觉得这也是配合了他们。2001年9月到外地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21天,释放那天他们又逼我签了名,出来后听家人说公安局又逼着家人拿押金1万元,又替我写了“保证”。我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走好师父给安排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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