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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凤珍 我是96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江魔头的迫害大法时,我在学法不深的时候被邪恶钻了空子,在派出所写下了“不炼功”的纸条。还有一次派出所恶警到我家,让我在一张纸上按手印,还向我要三张相片,而且让我签字,我坚决不从,而家人却背着我把字签上了。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及所按过的手印、签的字、三张相片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损失,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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