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桂兰 我于95年修炼法轮大法,这些年来我深深的感到大法的神奇,对国家和人民真是百利而无一害。由于邪恶迫害,我被强迫写“五书”。今天我认识到,这是对不起大法和自己,更对不起师父。我严正声明当时在强迫下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损失,紧跟师父把家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