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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攀明、王友 99年,当地派出所写好了一份笔录(问何时炼功,在哪学的,和哪些人一起,并叫我以后不要炼了),让我签字,当时违心的签了字,现在,彻底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和正法的伟大。特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签的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并在以后的时间里,要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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