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霞 自99年大法遭到迫害以来,我的心也跟着动摇,总是看别人,没意识到学法的重要性。派出所来人到我家:签名、收书,说是应付上头,只要不進京、不上访,在家怎么炼功都行,就这样,我签了名,交了一本《转法轮》,有意无意的顺从了邪恶,现在很后悔。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