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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春杰 由于多年来受党文化毒害,在一些问题上上用了常人的思维方式,有一次片警到我家让我对他工作评价签字,片警对大法弟子有过迫害行为,我没有意识到给他签字,就是承认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就签了。现在我郑重声明,我曾给恶警签的字全部作废。否定一切旧势力的安排。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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