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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新柱 2002年腊月期间,市610、公安局和镇政府、派出所的邪恶,把我从家中非法抓捕到市拘留所,并在刑事拘留后,非法判劳教2年。在劳教所,邪恶对我强制洗脑、并酷刑折磨,在高压下我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情。现在我严正声明,在被迫害下,我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2/97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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