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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莹

    我于去年11月上旬,曾向公安局写保证书,写到“不再参与法轮功一切活动,不再炼了”的话。在师父经文指导下,知道这是一颗常人心在作怪,是学法不深之缘故。现在后悔莫及,特此声明“保证书”于即日起作废,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炼者。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4/7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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