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丽杰
本人叫张丽杰,女,40岁。曾经在派出所写过对大法不利的保证书,自己非常后悔,愧对了师父的慈悲,给大法抹了黑,现郑重声明,以前所有口头说过的和写过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坚定的修炼大法,跟师父一直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6/8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