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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丽霞 我是1997年8月份得法的,在没得法之前身体一直不好,心灵深处受过很大的创伤,思想接近崩溃。得法以后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人也精神了,这都是学法炼功的结果,在大法的沐浴下,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觉得人来一世没白活,得了世界上最珍贵的大法,真是万幸,是李老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可是就在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只从感性上认识大法,所以有些关过不好,在压力面前违心的按了手印、照相。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而且,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派出所让我的家人给我写了“保证”的。真是对不起师父,给大法抹黑。特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都作废。以后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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