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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战明珍 九九年底我上北京证实法,后被抓回到当地派出所,当时由于自己对法认识不清,写下了“保证”,又违心的写了“保证”,后来才真正明白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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