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戚莉
由于被当地警察以本人工作及儿子学籍为要挟,被迫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及“揭批书”,决非本人意愿,看了师父最新经文,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天大的罪过,特此声明从前所写之书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8/13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