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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美华 我身患严重的类风湿,多年医治无效。98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得到健康。99年7月22后村干部到我家强迫我写“保证书”,我写了一句响应“党的号召”一句话签了名。2001年8月我母亲得肺癌我要回老家看她,村干部不让我走,逼我口头“保证不炼了”。通过学法我认识到做为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符合旧势力的要求,所以我提出严正声明,以前写的、口头说的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话声明作废。今后一定要更加努力的学好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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