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芝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迫害和家庭的压力下,于2001年9月把师父的法像、和《转法轮》给烧了,我犯了大罪,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彻底与旧势力决裂,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