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丰东
地方派出所为我写的“保证”和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特此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3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8/13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