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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菊华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单位恶人的逼迫下,违心的交了大法书籍,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还有,在一次出外的情况下,被公安局非法抓進了“劳教所”,尽管我没有说、和做对不起大法的事,但是出来时,顺从了邪恶的安排还是签了字。现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和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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