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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霞 当年派出所的人,找到我填个什么表,我不识字,没填,来的人自己动手给填上了。因当年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通过学法认识到,虽然不是自己所写,但毕竟已经成文,在此严正声明,我不承认代我填的内容。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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