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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毕钧昌 在我本人不在的情况下,派出所逼我孩子代填的表格和代写的“保证”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我坚信大法,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在修炼中正念正行,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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