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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蒋卫萍 我自99年7.22,在看守所、派出所、洗脑班所做的手纹、指纹和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迫害下被强行逼迫的。我现在声明过去所做、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决不承认旧势力安排,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3/97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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